陆一的中国股市钩沉之七
地方政府干预市场的后果

地方政府干预市场的后果



中国证券交易的印花税最初是由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开征的,证券交易的印花税课征始于1990年。在1990年至1994年,所有的相关文件都将此项税目称为“印花税”;从1995年之后,才开始在相关文件中将此项税目称之为“证券交易印花税”。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的《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1991年10月3日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股份转让书据征收印花税的实施办法》和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是迄今为止有关证券交易印花税可以查到的最早的官方公开的行政规章。深圳开始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时,我国税法中有关印花税的法规只有1988年8月国务院(而非立法机构)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而其中并无证券交易印花税这一税目。
印花税在税收法律定义中最基本的含义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的凭证加贴印花而征收的税种”。
我国有关印花税所依据的法律,至今仍只是1988年8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我国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了:“产权转移书据”为应纳税凭证。在财政部1988年09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解释为:“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这说明,印花税是一种凭证税,凭证是一种纸质载体,即法规中所说的“书据”。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举的13类税目,税率都在万分之零点三至千分之一之间(绝大多数在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之间)。
印花税是凭证税,目前我国长期把它用来代替证券交易环节的行为税,无论名实关系、税率设置、法理依据,显然都并不十分科学。
1990年上半年,沪市和深市证券交易所尚未创设成立,缺乏控制和监管的场外证券交易活动却日益活跃。证券市场上的经济活动必然产生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必然包含有一定量的税收。但当时设立证券交易印花税这个税目的最初出发点却绝非仅仅为了财政收入,而更主要是地方政府为了调控初创伊始的证券市场上所出现的“过热的投机行为”。
据调查统计,到1990年4月,深圳发展银行股票价格为每股176.78 元,比接近于实际价值的发行价格上涨了784%;4月拆股后,6月末又上涨到每股24.85元,比4月时的价格上涨598%。截至6月底,其他几种股票的上涨情况是:金田股票每股83元,比发行价格上涨730%;万科股票每股7.13元,比发行价格上涨613%;安达股票每股8.76元,比发行价格上涨776%;原野股票每股53.21元,比发行价格上涨432%。(《突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之路》,刘鸿儒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第62页。)
于是《人民日报》编发了《深圳股市狂热,潜在问题堪忧》的情况汇编,说股票市场使机关人去楼空;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从1990年5月中旬起对深圳证券市场进行调查。
这就是深圳市政府创造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大背景。1990年5月,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赴深圳的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中就这么建议:“税收尽快出台。1987年,深圳市出台了差价税和红利税,单一制没有能够实行,主要是计税依据无法掌握,场外交易不便征税。现在应尽快考虑出台印花税和股息收入调节税,用税收杠杆调节私人收入过高的问题”。而当时奉国务院的正副总理批示、国家审计署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组成联合调查组,在1990年7月3日至7月17日赴深圳进行调查后所提出的政策建议中也有“提高印花税和个人股息收入调节税率”这一项。可见当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维护和稳定正在发展的证券市场及适度调节炒股收益。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政府参照香港证券市场制定的《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规定》中就同时包括了对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由于印花税属与地方税种之一,所以地方政府可以自行决定征收与否;同时由于印花税属于凭证税而非行为税,而当时的股票交易采用的还是具有“书面凭证”(股票)、即“有纸化”的“书据”转让交割过户方式。因此证券交易印花税实际上是深圳市地方政府在中央调查组的建议下、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及股份制和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套用了印花税的书据印花而设立的一个实际上完全不同于印花税的新税目,中央政府当时只是暗中鼓励并默认了地方政府收取这个税目来医治市场的过热行为。
证券交易印花税最先于1990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市场开始课征,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单向交纳。同年11月,深圳市对股票买方也开征6‰的印花税,我国证券市场双边征收印花税的历史开始。正因为如此,1990年12月8日起深市指数开始往下,自此开始9个月的长跌。9个月中,深市总市值抹去七八个亿,市值只剩35个亿。于是,深圳市政府在1991年9月初动用2亿元资金秘密救市的同时,又于1991年10月将印花税率下调到3‰。上海在深圳试征证券交易印花税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1991年10月3日发布《关于对股份转让书据征收印花的实施办法》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股份制试点企业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成交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4年,我国开始进行税制改革。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就是在这个决定中,提出了将证券市场上的印花税改造成证券交易税独立征收的设想,并规定买卖双方各征3‰,最高可上浮1%。在该决定中同时将新设立的证券交易税定性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各分享50%。
但在其后,中央政府和立法机构鉴于当时条件不够成熟,对和分税制改革相配套的“工商税制改革方案”做出“缓一步出台”的决定,“证券交易税”因此至今没有正式设立。而非常奇怪的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却从此依照《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由地方税改成了中央地方共享税,并从此在官方文件中正式由“印花税”改称为“证券交易印花税”。此后,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几经变更,但这个套用印花税之名、实质应该为证券交易税的特殊税目却一直延续到今天。

由此可见,证券交易印花税是1990年为抑制股票交易过热而设立的,它实际上就是证券交易税。
而我国却从一开始把有价证券作为一种法定权益证书列入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并长期用征收印花税来取代证券交易税。因此就我国目前证券印花税而言,其实质是就交易行为课税,因此,在讨论和研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过程中应该将它归为证券交易税的范畴,并建议逐渐将它改革为证券交易税。
证券交易税的主要职能是调节市场交易,但是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作用渐渐异化,财政收入职能似乎体现得更为明显,市场收益逐渐成为政府业绩的财富效应。
在这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就证券印花税分成比例所进行的博弈安排以及它的发展演变过程。
关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就证券印花税分成比例的安排,因为深圳开始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时,我国税法中有关印花税的法规只有1988年国务院(而非立法机构)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而其中并无证券交易印花税这一税目。
而对于印花税来说,根据1988年11月9日财政部《关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所规定的,一开始印花税是中央和地方分享税,按对半分成。不过仅仅过了两个月,在1988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改变“印花税”预算级次问题的通知》中重新规定,“ ‘印花税’收入,全部划归地方财政,作为地方预算固定收入,此项收入上解地区中央财政不参与分成。”

插图1:财政部文件明确印花税为地方税,中央政府不参与分成。
由此可见,印花税在1988年10月1日实施起到年底,短暂执行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半分成外,从1989年至今一直属于地方税种。
直到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之后,证券市场成交量大增、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额征收前景大好,中央政府于是开始酝酿调整印花税的分成比例。
1993年12月15日颁布、1994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正式将“证券交易税”定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并明确“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尽管因为种种原因,证券交易税的设置最终没有实现,有关工商税制的改革也一直延宕搁置,但(证券交易)印花税却从此开始按照《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从1994年起变更执行地方和中央各50%的分配比例,一直到1996年底。并从此以后一直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当作证券交易税在使用,并使它实际成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在证券市场上长期以来一直有一个误传,说1994年到1997年印花税由地方政府100%独享更改为三七分成,即地方政府30%、中央政府70%。但据笔者反复考证,证券市场发展历史中并不存在这样的史实)
1996年12月16日颁布、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要求:“自1997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与地方各50%,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国家税务总局在1997年1月28日相应地对上海和深圳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的“国税发(1997)14号”文。

插图2:“国税发(1997)14号”文
但是4个月后,国务院在1997年5月9日突兀地下发了《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将印花税税率从3‰调整到5‰,并要求将“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新增加的收入,全部作为中央财政收入。”于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这个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调整税率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收入的分享比例,中央88%,地方为12%。”
1998年6月11日,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中决定:从1998年6月12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为4‰。并要求“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调整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对该项税收的分享比例不变,仍为中央88%,地方12%。”
之后在2000年9月29日,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决定,“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88%、地方12%,分三年调整到中央97%、地方3%。即2000年中央91%、地方9%;2001年中央94%、地方6%;从2002年起中央97%、地方3%。其中,2000年的分享比例,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由上所述过程可见,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实质其实就是证券交易税,它的由来带有了30年来计划经济体制因素与市场经济体制因素二元并存格局下经济转型过程中的浓厚色彩。
从一开始,(证券交易)印花税就没有立法机构的准许和授权,仅凭政府行政部门的政令而套用不同税种的法规执行;在市场快速发展并可见巨大利益前景之后,中央政府用一个在税收法律意义上并没有完全付诸实施的行政决定改换了它的性质(1994年的税制改革决定是按照证券交易税的概念定义的,但和这个改革决定相关的工商税制改革并没有实际执行);同时又长期不更改它的名称和所依据的法律(至今仍然称为****印花税、理应依照1988年颁布且至今仍在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执行),并根据政府部门对市场冷热的判断而多次变动税率的高低。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逐渐发展壮大,中央政府逐渐加重对证券市场的行政统一管理和对证券交易印花税等市场收益的关注,在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中,逐步改变了证券交易印花税和地方政府的分成比例,使之成为中央政府财政税收收入的重要部分。
这也就使得证券交易印花税成为一个法律依据有所缺失的特殊税目。
1991年4月22日,深交所的成交量为零。(详见《深市物语》,禹国刚著,海天出版社,2000年6月版,第207-208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从1990年12月1日那天开始,在国务院和人总行尚未批准的情况下开始了试营业。试营业当天仅有一只股票挂牌,同时当天也只有一单交易——一笔8000股的深安达,由有色金属证券部卖出、国投基金部买入。
1991年4月16日,深圳市刚刚拿到人总行关于建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复。
但截止这天,深市下跌已5个月——
从一年前的1990年5月25日到6月17日的1个月中,深圳5种股票在柜台交易价格的增幅为:深发展100%,金田140%,原野2lO%,万科380%,安达380%。
于是《人民日报》编发了《深圳股市狂热,潜在问题堪忧》的情况汇编,说股票市场使机关人去楼空;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从1990年5月中旬起对深圳证券市场进行调查。
5月29日,深圳限制涨跌停板10%。
6月中旬,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改革不再铺新点”,市场认为这将加剧股票的短缺。
6月18日,深圳将涨跌停板缩窄至5%;6月26日,将涨幅缩至1%,跌幅还是5%,政策导向是鼓励下跌而不鼓励上涨。
7月1日,深圳开始实行《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卖出股票需缴纳6‰的印花税;红利所得超过银行一年期利息部分,要缴纳10%的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0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处级以上党政干部不得买卖股票。11月20日,深圳党政干部响应红头文件的规定,纷纷踏入股市开始抛股。
这样,半年以来始终上涨的深圳股市从12月8日开始掉头向下,自此开始9个月的长跌。9个月中,深市总市值抹去七八个亿,市值只剩35个亿,一片恐慌。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深圳证券市场在1991年4月22日出现了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零成交。
这一天成交量为零的原因不是没有卖单,而是没有买单。也就是说,这一天,深圳的股票没有任何人敢买了。但是很显然,没有人敢买,并不是说深圳的股票已毫无投资价值,而是市场信心没有了、市场参与者对市场未来的预期没有了……
证券市场作为一种有别于实体经济的虚拟经济市场,更多建立在参与市场的各利益主体对将来的预期而产生的群体信心基础之上。但是中国的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没有给市场参与者稳定的预期和长期的信心,至今仍然没有很大改善。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这一天的事实等于是在向当时以及后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决策监管者们昭示一个真理:对于证券市场来说,没有任何东西比维护投资者的信心更重要了。国际证券发展史上每一次股灾的形成,原因虽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投资者信心的崩溃始终与股市的崩溃如影相随;中国证券市场每一次暴涨和暴跌,也基本和政府鼓动市场参与者的信心、打压投资者热情、以及扰乱了投资者的预期有直接关联。所以,聪明的政府、聪明的股市管理者,没有人会去干那种伤害投资者信心的事,也不能常常预支政府的公共信用来干预、打压和透支市场指数的起伏。
但是,对于当时还处在证券市场姓“资”姓“社”的争论旋涡中的人们来说,对于许多当时还不知道证券市场到底为何物的人来说,甚至对于至今已踌躇满志于赶超世界一流证券市场的我国证券市场各级管理者来说,记住这个看上去是那么简单的道理却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从某种程度上说,1991年4月22日深圳证券市场零成交的历史在目前和今后仍具有启迪的意义。

插图1:股市大跌
90年代初,为了抑制过热的股市,深沪两地都实施了涨跌停板制度。上海股票市场发展之初,股票供求严重失衡,投机和操纵因素浓厚,为防止投机过度,上海证交所对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实行流量控制和涨跌停板制度,即规定每个交易日的股价涨跌控制在5%以内,后来又调低到1%,并实行3‰的流量控制。意味着今天价格涨停板,并不能确定明天的价格。如果今天某一个股票只成交1股,哪怕这一股是涨停板,这涨停的股价明天还不算,要达到一定的成交量才能算,这就是所谓的流量控制。不过,1991年股市走熊之后,深圳取消了涨跌幅限制,希望通过放开股价让市场活跃起来。1991年年末,上海证交所知道深圳把股价放开了,但上海当时因为上市的股票太少,供求关系严重紧张,交易所还是采取涨跌停板制度没有放。此时,第一个要闯的关,就是放开股价,因为股价长期受涨跌停板的约束、扭曲,市场已经到了几乎没有交易的时候了,这个状况再持续下去,股市就要死亡。
1992年初就在尉文渊出访期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于1992年3月18、19日在厦门开了一次座谈会,请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去汇报两地股市试点的情况,当时上海证交所是理事长李祥瑞去的。在会上有一个内容就是批评上海证交所没放开股价。当尉文渊从美国回来,听说朱镕基批评上海证交所,他正憋着劲,就说:“好呀,咱们就干吧。”
其实在1992年2月17日,上海证交所就向社会公布了,从18日开始,延中、大飞乐两个股票试行取消涨跌停板制和流量控制,完全放开股价进行自由交易。但是,要进一步放开股价,最大的阻力来自管理层内部,很多人不理解、不赞成、不同意。开始上海证交所跟相关部门的领导一家一家做说服工作,但谈不下来,怎么说都说不通。最后,把尉文渊他们逼急了,不能就这么让整个市场憋死在这里啊!
思考很长时间后,尉文渊决定个人冒这个风险。他先在交易所内部和吴雅伦他们几个商量。尉文渊说:“这样子吧,我们再做最后一次努力。如果再不同意,我们自己决定放。”
1992年4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交易规则作出重大修改:一是试行放宽部分股票的涨跌限幅,从当天起,电真空、浙江凤凰、小飞乐3只股票的限价幅度由1%改为5%;二是各上市股票都取消原来规定的3‰的流量控制办法。其实,这是尉文渊他们瞒着领导所做的决定,是在没有通知任何部门的情况下,突然宣布的。
当时,他们做的所谓放开股价,不是全部放,而是从少放到多、从小放到大,准备分步走。前一天,尉文渊和吴雅伦两人商量,这事要不要告诉理事长李祥瑞,商量了半天,还是决定不告诉他。告诉了他,他很难表态,说同意、不同意,都难办。尉文渊知道,理事长他内心的态度是同意的,但是老人做事比较稳健。既然人民银行有想法,还是希望我们多做做工作。可年轻人等不急了。尉文渊说:“这事由我来决定,我来做。” 他要求大家都别吭声,说:“跟你们没关系,就我一个人决定的。”

4月13日放开股价的前一天晚上,尉文渊反复考虑,他知道这样干,是有很大风险的。于是,就连夜写了一封信给上海常务副市长黄菊和分管副市长庄晓天。在信中讲,放开股价对整个上海股票市场意味着什么,而在这个过程当中,相关部门意见不一,已经做了很多说服工作,但很难做通。可是市场已经到这个地步了,不放不行了。因此,最终由我个人作出放开股价的决定。如果出了问题,由我负全责。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写完尉文渊就把信送到市委办公厅,通过黄菊的秘书王维恭交到市长手里。尉文渊写这封信的目的,其实并不是向领导报告,请示同意放开股价。因为当时市政府不会管具体业务。他只是通过这封信给市领导打一个招呼:我把股价放了,有问题你们找我。(见右图:尉文渊 —— 陆一摄)
放开股价的消息在4月12日晚上就放出去了,这可是典型的先斩后奏。第二天早晨尉文渊才知道,祸闯大了。李祥瑞跑来,见面就批评尉文渊说:“你荒唐!”尉文渊对他说:“李行长,你知道这个事情的过程。我们都商量过了,决定不向你报告,是因为我们觉得向你报告,太为难你了。这个事情肯定要做,向你报告了,你同意不同意都不好处理,所以干脆由我们来承担责任。”结果,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查了过来,说要撤尉文渊的职,人民银行上下都知道这个事。那个时候,在人民银行看来,这可是闯了大祸的事,绝对的无组织、无纪律。
那天把尉文渊叫到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开会,他还以为要去接受批评和处分。可是在过道里,办公室姓杜的同志讲的一段话,让尉文渊听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说:“领导表扬了你的动作。” 尉文渊说:“什么意思?”他说:“你不知道?”尉文渊说:“不知道啊。”他说:“黄市长有一个批示,批示中对你的做法是肯定的,支持你这个事情的。” 原来尉文渊给两位市长写的信,市领导批示下来,表示支持这个举动,尉文渊却不知道。多年以后尉文渊说,现在回想起来,确实也蛮荒唐的,但当时就是这个环境,你不干不行;你要不干可以,你政治上老道一点,你可以不干。尉文渊不是不明白,他很明白这个事理。
于是,上海证交所放了一步,再放第二步。4月13日以后,总结了对电真空、浙江凤凰、小飞乐3只股票放宽涨跌幅的成功经验,在5月5日又进一步推出了新的举措。除了已完全放开价格限制的延中、大飞乐及真空B股以外,其余上市股票的价格每日涨跌停限幅统一从1%调整至5%,对电真空、豫园、大飞乐、小飞乐、爱使、申华、延中及浙江凤凰等8个上市股票,统一取消场内每次竞价申报不得超过1万元面额的规定(其它上市股票原来没有这一限制)。
十几年以后说起这些往事,尉文渊告诉笔者,其实1992年5月21日,上海证券市场全面放开股价这个方案不是我做的。按照我们原来设计的步骤是小步快走,不要一下子给市场冲击太大。所以从2月初到5月20日的上证指数只是从300多点起起伏伏上升到617点,几次试点对市场冲击并不是很大,发展都是很平稳的。后来,因为市长批示肯定了尉文渊他们的做法,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很被动。这等于是人民银行不同意放开股价,而交易所顶着把价格放开了;市场评价很高,领导也批示肯定了,人民银行变成处在市场对立面的位置了。结果5月20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通知尉文渊去开会,决定全面放开股价。当时开会尉文渊就纳闷,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激进?按道理讲不应该这么一步放的。按照上海证交所原来的计划,是逐步放宽限价、取消流量,多走几步,放10%或者20%,然后再一步放开,这就不会出现一天暴涨1倍的情况。而人民银行这样做,有点抢功的味道,或者说是为了避免被动。这么做的结果就是第二天(5月21日)上证指数从前一天的617点暴涨到1266点。5月21日上海证券市场放开股价的真实背景就是这样的。在这个问题上,行政干预总是两个极端,坏事儿就出在这上面,但这个账却是记在了尉文渊头上了。对此,尉文渊说:人民银行突然决定5月21日全面放开股价,我说我不同意。这可能吗?既然做了决定,就放吧。这历史责任由我来背,我也无所谓了。所以,至今我对此没有公开做过任何解释。
股价放开以后,就来问题了。当时,人民银行管新股发行,他们在6月份就批了34家,搞认购证的发行。按道理,如果要发新股,供应关系会发生很大变化,股价就不应该完全放开。如果早知道人民银行要发这么多新股,交易所股价放开节奏会控制得更好。股价上涨,你会考虑到大量新股供求关系的变化,就不会让股指突然走那么高。为什么1992年市场会从高点往下走,跟这个有很大关系。5月21日突然一放,指数一天就涨了100%,等于把后面的行情预支掉了。接着,6月份就大规模地扩容,1992年全年上海采用股票认购证发行新股,第一次摇号是在3月2日发行众诚实业等7家公司股票、第二次是6月2日发行中纺机等34家公司股票、第三次是7月25日发行三爱富等5家公司股票、最后一次是8月10日发行沪昌特钢等7家公司股票,全年一共发行了53家公司股票。新股一下子增加了这么多,以至于6月份新股一出来,股价就顶不住了,老百姓心里害怕。所以,坦白说有一点儿,那个波动是人为干预造成的。
1990年前后,中国虽然已进行了十几年的改革,但行政事业机关的基本构架和组织体系并没有多大改变,计划经济的手段依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金融系统,更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由个人私自决定而宣布的金融指导性策略,恐怕在历史上只有尉文渊一个人敢这样做。因此,上海证交所把股价一放开以后,批评得厉害。说年青人做事荒唐,没有这么干的,搞突然袭击……反正一大堆。这都是对尉文渊做事方式的争论争议。
尉文渊十几年以后对笔者说:到今天也许我不会那么干,到这个年龄可能我会更耐心。那时候年轻、没耐心,挺不住了,放了再说,管他那么多呢。不行我下来就是了,我也无所谓。事后了解到我放开股价以后,是面临我下台的问题,因为至少你挑战某种权威嘛。所以做出决定的同时,我也准备好了接受任何处理,包括被撤职。我当时开玩笑说:“我把这个官帽子摆在桌上,谁要谁拿走,我都没有意见。”磕碰往往将我推到“被撸掉”的边缘。幸运的是,这一次我躲过了擅自闯关所引发的危机。
在股价放开以后,股民大量入市引发了上海证交所报价和交易系统的堵塞,市场突然这么一下子扩大,交易网点就不够,场内不够、场外也不够。为解决股民买卖股票渠道不畅的问题,尉文渊向李祥瑞汇报了这个情况。
对场内的问题,上海证交所就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和精力,扩充原有的交易大厅的容量。第一大厅原来一共摆了46张经纪人工作台,一个桌子一个席位,尉文渊说两个人完全可以用一个桌子,就改为一个桌安排两个席位,一下子就加了1倍。所以,今天我们要分辨上海证交所初期的交易大厅照片,如果是红马甲每人坐一个桌子的,那就是开业初期1991年底以前的;而如果是每张桌子坐了两个红马甲,那就是1992年以后的场景了。
接下来,上海证交所又把浦江饭店二楼办公室旁边扩充成为第二大交易厅,使交易场地面积扩大1倍多,交易席位达到564个。
1992年底比1991年底交易席位增长12倍。到尉文渊1996年离开交易所时,上海证交所已经有总共8个交易大厅、最多时有5000多个交易席位。整个北外滩一带几条马路上,一到中午吃饭时,满街都是红马甲的身影,形成了一片红色的人流,蔚为壮观。

对于场外交易网点不够的问题,李祥瑞跟周芝石(时任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谈,要人民银行支持,多批证券营业部。
这里,需要交代一个背景,这是绝大多数研究者和专家都没有注意到的历史细节。
在1990年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复》这份文件中,其中第二条这样说:“中央、国务院关于浦东开发的批复明确规定,建立证券交易所是以上海经营证券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为发展对象。根据这一批复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只能吸收上海市内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为会员。”
正因为有这样一个紧箍咒,所以在上海证交所筹建过程中,会员单位的组成就成了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

当时上海的证券公司只有4家,加上经营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也不过十来家,尉文渊感到会员数量还是太少,又把代理证券业务的城市信用社也接纳进来,但就是这样也才不过十五六家。最后还是和三人小组商量,最终找出一个变通办法,即让异地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成立上海业务部,以此成为上海证交所的会员。就这样最终凑出了22家会员单位:

上海证交所成立当天的新华社消息报的就是22家会员单位。但是由于北京“联办”的发起单位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要求,因此在上海证交所开业当天晚上增加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集团)中信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上海证券业务部”、“中国农村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农信)上海证券业务部”三家单位为上海证交所的会员,所以在上海证交所的内部管理文件中提到开业时的第一批创业会员单位一共为25家。
尽管第一关闯过了,但要冲破原有体制的束缚、打破条块分割、形成全国性市场的格局,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看来顺理成章的事,但在当时,人民银行连交易所吸纳外地会员都不同意。尽管尉文渊认为交易所吸纳外地会员这是交易所的事,100个、200个吸纳就是了。但是,很多外地会员跟尉文渊讲,金融机构不许异地跨地区经营,他们在上海本地申请跨地区经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不同意。对于外地证券公司在上海申请设立营业柜台,证交所就没有办法了。尉文渊只能和李祥瑞两人找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毛应樑、副行长周芝石谈。之后尽管1992年5月,中国人民央行上海市分行发布了《异地证券经营机构上海(证券)业务部管理办法》,但审批异地机构营业柜台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市场发展的要求。
那时,老百姓天天抱怨黑市买卖委托单呀、证券公司挑大欺小、只满足大户室交易啊,矛盾非常尖锐。尉文渊下去一调查,到申银附近的营业部、到万国黄浦营业部去看,什么叫大户室?一看他才理解了,比如证券公司的交易能力一天只能处理100笔交易,你说我做大户做小户?我是商业机构,当然肯定做大户。有限的资源在商业利益层面,仅靠行政约束去处理是很难的。
调查回来尉文渊感到,不能仅仅靠管理和控制来解决这些问题,而是要靠发展来解决问题。最后,上海证交所认准必须推动营业柜台的发展。

但在股价放开后所面临的场外交易网点不够的棘手问题,在行政层面上不是立竿见影就能推动的。现实问题的紧迫和改变原有体制的滞后,这个矛盾怎么解决?
大家说能不能搞一个大型金融交易场所,来解决燃眉之急?尉文渊说这是一个办法,我们就弄一个去。结果张弭(原上证通信公司总经理)告诉尉文渊,在他家附近的文化广场空着,要不到文化广场去吧?尉文渊说行呀,我们去看看去。看完以后,那天下午就决定在那儿搞一个临时的大型交易场所。尉文渊为这个事还跟分管副市长庄晓天汇报过,那是在发行二纺机B股的仪式上,庄晓天说政府支持你搞。上海证交所的想法是,开放一个大的交易场所,缓解一下交易堵塞的问题。不然的话老百姓买卖都困难,你还谈什么市场管理环境呢?按说场外交易这个东西不是交易所应该管的事,但这种事你叫哪个证券公司搞都搞不了。没有办法,交易所只能出面牵这个头。证交所不做交易,只是把地方组织起来,让各家券商、包括外地券商进来设柜台,等于是搞了一个大型的柜台超市。
这样,从1992年6月1日起,组织20多家会员单位,进驻文化广场设立临时委托柜台,组织“文化广场证券交易大集市”。第一天因为幼稚没有经验,说现场条件太差了,买卖收现金没法保证安全,于是规定在那里专门接受客户卖出委托,只能卖出不能买进(因为卖出不需要现金),这样外界就解读为交易所这是为了压制股价,只能卖不许买。那天再加上设施不完备、股民恐慌性入场交易引发秩序大乱,开市半个小时只能宣布暂停。回到交易所以后,沈瑞兴(原上海证交所国际部主任)跟尉文渊讲:“还是算了吧。” 尉文渊心想不行,到这个地步,市场已经没法回头了,咱也不能失败。于是,一咬牙,重新组织。一周后,6月9号,请来很多保安,事先做了正面的宣传,第二次重新开放。最多的时候有80家会员单位进场接受客户买卖委托,客户人数最多一天达到4万人次。为防止人流过分集中,发生意外事故,每次限定进场人数为2000人,投资者需领到当日的预约单、填明姓名、核对身份证后方可入场。广场内每隔5分钟播报一次股票行情,委托点接受单子后通过电话报入交易所场内撮合。尉文渊至今还记得,当时副市长徐匡迪跟他谈起过,他说:“小尉呀,人家说人民广场是超级大户。” 尉文渊说:“为什么?”他说:“在那儿说买全部是红的,说卖全部是绿的。”那么大的地方,在现场它有一个群体行为驱动,说买都买、说卖都卖,哗哗的,一片一片,跟风似的。那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就像是一个上海的、全中国的超级大户。
为了这个事很多人批评尉文渊,为什么要搞这个事。可他只认为市场上需要呀。这样做了以后,对于外地会员设立柜台的申请,人民银行慢慢看也拦不住了。再加上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后,改革氛围也不错,因此1992年5月,中国人民央行上海市分行发布了《异地证券经营机构上海(证券)业务部管理办法》。开始集中力量审批了一批异地证券经营机构在本地的营业部。
这样一来,一大批外地证券公司都进入上海,全都到文化广场摆摊儿去了,市场交易也就缓解了。在这个过程中间,副市长徐匡迪又跟尉文渊谈过一次,他说:“小尉啊,是不是差不多应该把它取消掉了?” 尉文渊说:“不行。”他问:“为什么?”尉文渊说:“我们市场的交易设施还没有达到相应的规模,你取消它,买难卖难又会造成一种恐慌,又会给市场造成非正常的波动。干脆等一等。”直到1993年12月24日,运行将近一年半的“文化广场证券交易大集市”的使命才结束。在中国证券市场早期发展中,这是百姓投资意识突起的一个形象的留影。
这样,上海证交所度过了买难卖难的市场发展瓶颈。关键在哪里?我们不能简单说文化广场就只是一个大的交易点,其实通过这件事,打开了上海金融市场向全国开放的一扇大门。原来外地金融机构是不许落地上海的,一家营业部都不许在上海开。而文化广场这样一搞,几十家、上百家外地公司往这儿摆一个很简陋的柜台,就一张桌子一个栏杆,在后面放几个保险箱,就这么开始接单买卖了。当时连行情也没有,在文化广场里用广播口头播报,尉文渊说:我都在那儿播报过。就是慢慢通过这样一种不是很正规的方式逐渐打开局面,形成了气候。在1992年,除了文化广场以外、还包括上海证交所采取的其他种种措施,这才彻底把市场打开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说市场封闭、区域划分了,出现了一个正面状态。
在文化广场证券交易大集市举办的时候,上海全市证券营业部还只有15、16个,从1992年1月至12月,上海证交所先后分5批批准了122家异地证券经营机构为会员,人行上海分行先后批准了其中99家并颁发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到1992年底,异地证券经营机构上海(证券)业务部达到了108个。至此除西藏、内蒙、青海、宁夏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证券经营机构都在上海开设了证券业务部,形成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中心、辐射全国各地的统一市场格局。
整个体制的转变,就在这个过程中间逐渐的被松动、被撬开,正面冲击也好、侧面冲击也好,慢慢就变成一个坦途,计划经济的体制朝着市场经济的体制就这么转变过来的。在这些不起眼的开创性工作中,不仅仅像表面看起来那样,只是解决了市场发展的技术层面瓶颈,更有意义的是冲破了当时顽固存在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几十年后,尉文渊用这几句话对笔者概括了自己当年的作为。
在证券市场孕育诞生的初期,是地方政府、交易所、中介机构和投资者个人这些市场利益主体在主导市场的发展。最早的股票发行和交易、以及国债的流通交易,更多的都是企业和个人的自发行为。在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前和成立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民间的自发交易市场是股票和债券二级市场重要的、甚至主要的组成部分。其中最著名的是四川成都“红庙子市场”。
红庙子街位于成都中心区域,是一条长约200米、宽约10米的中小街道。1992年,四川省、成都市体制改革部门和人民银行省、市分行联合在这条街上租用200平方米写字间,建立了四川金融市场证券交易中心,进行国债、企业债券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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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庙子街是四川金融市场证券交易中心所在地,四川省第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四川盐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盐化)的股票曾在此摆摊点发行,股票、股权证、企业债券等证券拥有者便自发地聚集在这里进行交易。
1980年7月,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成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成都市工业展销信托股份公司。而随着上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股份制改造试点的开展,到1991年底,成都市已组建各类股份制企业934家,其中股份有限公司25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909家。期间四川省股份制试点企业按照股份制试点规范化意见的规定,向社会定向募集法人股和企业内部职工个人股,募股后向股东出据了证明股东股份资格的股权证书。至1991年底,已公开募股5600万元,定向募集79361万元,加上四川省批准设立在成都地区的股份制企业,股票和股权证的发行量超过10亿元。
在上世纪80年代股份制企业试点阶段,股票和股权证的发行是在无实践经验可循、尚无健全法规予以约束的情况下进行的,存在超审批额度和范围向社会公众募集的情形。这些在当地发行的数额巨大的股票、股权证和企业债券为个人拥有掌握,既不能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也没有其他正规合法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股票、股权证、企业债券拥有者又具有迫切变现愿望,通过自发交易来实现变现,就成了其必然的选择。
1993年,上海、深圳证券市场股票交易行情上升,股价上涨,刺激了四川成都及周边地区的投资者,希望通过证券交易赚钱获利,这样的冲动投合了部分群众的愿望,自发交易具备了群众参与基础。
红庙子街既是四川金融市场证券交易中心所在地,但它同时在历史上曾是四川省第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四川盐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盐化)的股票的发行地,因为当年川盐化股票的发行是在这里摆摊点进行的,所以当地股票、股权证、企业债券等证券拥有者便逐渐自发地聚集在这里、采用摆摊的方式来进行场外交易。
1992年底,红庙子街四川金融市场证券交易中心门前开始出现零星的股票、股权证自发交易活动,好奇围观者居多,仅有几家股份制企业的股票、股权证、企业债券进入自发交易。参与交易者自发形成交易规则,开始时,股票、股权证出售者除出示股票和股权证外,还必须同时附上股东身份证原件(简称“硬件”)。后来变为附上股东身份复印件(简称“软件”),买卖双方议定价格后,买方付现金,卖方交付股票、股权证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即完成交易。
1993年初,参与交易的人逐渐增加,此时上海、深圳证券市场行情上升,投资者对后市行情看好。四川成都及周边地区股份制企业募集发行的股票、股权证,基本上以面值向内部职工和社会发行、价格低,与上海、深圳证券市场交易的股票价格相比,价格相差大,一旦被审核批准上市,价格上升空间很大。当时上海、深圳的证券投资大户也携巨款前来收购。红庙子街自发交易的股票、股权证、企业债券的交易价格随之受到抬高上涨。
当时,几乎所有四川境内(除重庆外)的公司,无论是公众公司还是定向募集股份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内部股权证,都陆续进入自发交易市场,甚至债券、股票认购收据都在市场上“炒”,交易品种最多时达70-8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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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庙子市场上的股票买卖摊位。
这就是被早期市场投资者称为“做一级半市场”的现象。先期入市者基本都是赢家,红庙子街买卖股票、股权证、企业债券赚钱,短时间致富的事例成为社会热点传闻。越来越多希望赚钱致富的人纷纷进入。1993年2月以后,参与自发交易的人数达到数万,尤以星期日和每天中午、下班时的人最多。自发交易使持有股票、股权证的人数增多,范围扩大。红庙子街两旁沿街摆满自发交易摊点,桌上堆放股票、股权证和成堆的现金人民币。自发交易场地以红庙子街为中心,向四周延伸。据观察,参与和观望的人,最多时不少于5万人。参与自发交易的有企业职工、学生、教师、研究人员、金融系统从业人员、记者、编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行业各种人员及无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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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庙子市场最多时不少于5万人。
红庙子的交易方式不外乎以下几种:少量的企业债券由四川金融市场证券交易中心挂牌委托交易过户;有的双方谈好价格,前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证券托管机构办理过户的柜台转让;而绝大多数的交易是卖方股票、股权证实物(含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和买方人民币现金直接易货交易。
同时因为这种原始的交易方式,现场流通的人民币现金数量庞大。不过奇怪的是,红庙子鼎盛时期的治安状况总体良好。例如 1993年2月9日至3月9日期间,整个市场共只发生两次治安纠纷,不过很快就被在场的群众自觉劝阻制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参与者维护市场秩序的愿望。自发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行情价格的升降,在一定程度上受上海、深圳正规证券交易行情市场的影响。
随着红庙子自发证券交易市场的升温,人数众多的人源源不断入市,与红庙子街相连的市中心两条车辆通行干道交通堵塞,局部影响到市内交通,加之部分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使本已很热的市场更加火爆。个别大户散布不实信息,拉抬或打压价格。个别不良分子涂改票据,进行欺诈活动。出于利益趋动,个别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权证。成都红庙子自发证券交易市场一度引起各地媒体关注,甚至连国外媒体也都曾予以报道。“红庙子”现象在当年成为中国股份制改革和证券市场发展中的一个特殊场景而在国内外名噪一时。
红庙子街自发证券交易市场出现的问题,引起了四川省、成都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曾到现场进行不公开的视察。杜绝场外交易、引导有序发展场内交易,是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中必定要面临的发展阶段。
鉴于当时股票、股权证的自发交易价格已被炒高,参与者众多,如果采取行政硬行关闭的办法,会引起社会震荡。在沪深证交所发展初期,各地已发行的股票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进入场内实现二级市场交易流通。大量的股票、股权证掌握在社会个人手中,尚无正规流通场所和途径,在这种情况下过早以行政方式关闭,难以完全杜绝社会上自发交易的行为。
因此四川省和成都市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从1993年3月19日起,暂停审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批准设立、尚未发行股权证的企业,停止发行。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权证的个别企业的直接责任者,追究其责任。二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部门联合发文,禁止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自发证券交易。三是对已发行的股票、股权证陆续进行托管,截住自发交易源头。四是责成各单位进行清理,严禁用公款、小金库资金参与自发证券交易。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引导,统一宣传口径,防止舆论误导。六是迁址。
1993年3月22日,在相关政府部门协调下,将红庙子自发证券交易市场迁址至比较僻静封闭、便于管理的城北体育馆内。
城北体育馆位于成都市北面,是一个四面封闭的体育场地,便于对证券自发交易集中管理。证券自发交易市场迁入城北体育馆后,参与人数逐渐减少,交易规模缩小。原交易场地红庙子街及周边地区的公共交通趋于通畅,治安、卫生状况恢复正常。但自发证券交易仅仅是场地的迁移,相关配套工作尚未完成,自发交易的源头,发生自发交易的诸多因素并未消失,自发交易仍在进行。除城北体育馆内的自发证券交易外,馆外周边地区街道也有一些零星交易摊点,但总的交易状况已不如迁址前的红庙子街火热。
为了从根本上制止场外自发证券交易,四川省和成都市开始对股票、股权证集中托管“锁定”,对自发交易的源头釜底抽薪,使交易逐渐萎缩,直至“截流”。
四川成都的股票、股权证集中托管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从1993年3月29日开始,到1993年6月底完成;第二批从1993年4月中旬开始,到1993年8月中旬完成。流入城北体育馆自发证券交易市场的股票、股权证数量逐渐减少,参与的人数下降,自发交易进一步萎缩。到1993年底,只有少数人进入买卖股票、股权证持有卡、企业债券,但人数已不过百人。交易场地被限制在城北体育馆内较小的区域。
1994年1月3日,根据四川省、成都市政府的决定,由成都市体改委、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委联合发出通告,关闭取缔城北体育馆自发证券交易市场。至此,曾经引起中外媒体关注、报道的成都红庙子街自发证券交易市场,经历迁址、截源、引导后,平稳关闭。其后,成都地区自发证券交易基本停止,只在冻青树市场邮票交易柜台内摆有少量股票、股权证持有卡,但成交极少。
1991年1月,为了在股票市场剧烈波动的非常时期平抑股价,防止大起大落,促进股票市场健康发展,深圳市证券市场领导小组决定建立深圳市证券市场调节基金,为了管理好该基金,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证券市场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的性质、资金的来源及筹集办法、基金的管理、使用、运作等做了规定。规定调节基金是为了平抑证券市场,不以盈利为目的。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证券交易时征收的印花税、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基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其使用由市财政局、体改委、监察局三家派代表组成调节基金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基金的筹集及运用。1993年底,有关方面决定不再筹集新的资金,原有基金中企业缴纳的部分归还企业。
这是中国证券市场第一次设立的政府干预基金,由此开始了政府主动坐庄买卖股票、调整市场指数、干预市场起落的先声。
从1990年12月8日起,半年以来始终上涨的深圳股市在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下开始掉头向下,自此开始9个月的长跌。9个月中,深市总市值抹去七八个亿,市值只剩35个亿,一片恐慌。
在1991年4月22日,刚刚拿到人总行同意成立批文的深交所出现了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零成交记录。
1991年7月3日刚刚举行了正式开业仪式的深圳证交所,就面临着市场持续低迷的严峻局面。
1991年8月19日,深圳市政府面对连续9个月市场持续下跌的严峻局势,不得不召开有企业家参加的“救市”会议,动员机构入市,加强市场的支撑力。然而在这次会议上,所有到会的企业家们,没有一个出面应声。19日的“救市”会议宣告失败!
8月21日,深圳市副市长张鸿义再度组织企业家们开会,重谈“救市”议题。但是仍然没有人吭声。8月23日、25日,又继续邀请企业家们参加“救市”会议。
8月26日,深交所副总经理禹国刚将《关于“调节基金”入市的建议》上报深圳市政府。
副市长张鸿义当即在建议书上批示:
“同意咨询小组(由王健和禹国刚等人组成)的几点建议。调节基金可在近20天内根据市况适当介入稳定市场。根据确定原则,请金明同志(深圳股市调节基金负责人)具体运作。要做好、做细,力争达到政策目标。市盈率可予公布,在此实现后,可考虑取消忠告市民之语。请显荣同志阅示。张鸿义91.8.26.”。
这是深圳此次“救市”的官方批复和“尚方宝剑”。
1991年9月2日,第五次“救市”会议再次未取得任何实质性成果。
当晚,禹国刚和深交所监事长董国良向市委书记李灏要求依靠政府财力救市。李灏问:“需要多少钱?”
禹国刚说:“股票市值有50个亿,我们不要多,你给两个亿,把股票价格托起来,把股民的信心恢复起来!”
董国良插上说:“钱,我们去想办法弄,你点个头就行了!”
“我同意!”李灏回答很干脆,“你们去找良玉、鸿义吧!”
市长郑良玉要求一定要绝对保密,遵循证券市场规则,巧妙自然地将股价托起来,唤起广大股民的信心,变熊市为牛市。

于是,深交所禹国刚找到深圳发展银行副董事长谢强。禹国刚为谢强拟定了一石三鸟之计,首先,发展银行如挺身救市,将成为稳定深市的第一功臣;其次,发展银行此前不久为了获取经济效益而放弃了大量公股,若能趁此机会捡回来,既能保住公股的优势,又能分股市之忧;第三,发展银行以这么便宜的价格吃进股票,就是坐吃利息,也比信贷的利益可观。
谢强向禹国刚提出了两个问题:其一,回购发展银行股票,这在法律上算不算犯法?其二,如果不犯法,允许买的话,发展银行能够买到一个什么程度?
禹国刚回答:“目前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国内法规尚未作出规定。也就是说不能算犯法。不过要是借鉴香港的法规是不允许回购自己股票的,但是到1991年4月,香港也另做了规定,即公司在必要时有权回购自己发行股份的10%。”
“救市”计划就这样开始在不声不响中实施了!
时间:1991年9 月7 日,绝密的救市计划付诸实施
实力:深圳股市“调节基金”和几个机构出资的两亿人民币
方针:稳住龙头股,稳住大势
指挥中心:深交所
决策人:市委、市政府
现场总指挥:金明、禹国刚
9月7日,正是龙头股跌得最惨的一天。发展股每股当天的开市价仅13.70元,最低时跌到了13.40元。深圳股市“调节基金”开始买进。
但是9月8日不营业, “救市”也因为停市而中止了一天。
9日再度开市。发展股仍然又回到13.7元。
“救市者”以每天5000手(一手=10股)频率吃进,稳住龙头股,保持在13.7元/股。
9月10日,发展股的开市价格再次回落到13.7元/股。大户们就成了股民们的晴雨表,只要有人带头抛,他们也跟着抛。深圳股市“调节基金”照样5000手又5000手的吃进,到这天收盘时,发展股又回到了13.95元/股的价位。9月11日,交易所一开市,发展股就挂出了13.85元/股的开市价格。这回,深圳股市“调节基金”是下了死决心,一定要在深圳股民中重新树立对证券市场的信心,股份制改革绝不会在深圳露尸街头!
9月12日,发展股在不声不响中爬上14.5元/股的高位。13日虽然有些波动,但到收市时发展股价仍然居14.5元/股。这给人们发出了“救市”有望的信号。
从9月14日到9月29日,证券市场再也没出现过过去的大起大落!股民们的信心再一次树立起来了。
“救市”在悄悄地进行着。为了“救市”的成功,加强证券业务部的管理非常重要。为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办的非独立法人的证券业务部的管理,深圳市人民银行于1991年9月17日发布了《深圳市证券业务部分业管理暂行规定》。
9月29日,是1991年国庆节前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发展股已经恢复到14.95元/股。
10月3日,发展股票一开市,就挂出了14.95元/股的价格。许多先前对证券市场丧失信心的股民们,又一次杀回了证券市场, 9月29日至10月3日,短短的几天,深圳证券市场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弯。10月3日的当天发展股票的最高市价曾经冲到16.10元/股。随后,10月4日发展股的开市价曾达到15.85元/股。上升的趋势为人们增添了信心!
通过周末的深思熟虑与精心策划,7日一开市,一批精明的股民又发起了凌厉的买盘攻势,卖盘节节败退,全线崩溃。当日五种股价的算术平均涨幅为15.04%,拉出了开盘战的第二条阳线。
8日,证券市场温度更高了,买盘像怒涛汹涌而至,股价狂升,当日成交金额为3685万元,创下1991年全年最高纪录。9日,成交量猛增到5378.28万元,刷新了深圳证券市场的历史纪录,打破了1990年11月23日的5195.80万元的最高成交纪录。持续下跌了10个月的原野股价,也开始回升,成交股数高达96万。深圳证券市场一片生机,再度溢满了欢乐之声。有人宣称深圳指数很快会突破100点! 10日,开盘后众股价仍承前几天的劲头向上猛升。
10月上旬,深圳证券市场的升跌率几乎全部冲出底谷。发展股为50.68%,万科股为74.47%,金田股在此荣登榜首,创下了101.55%的最高记录。安达与宝安也都分别达到了67.09%和63.38%。
到11月14日,深证指数创下收报136.9点的当年最高记录,日成交金额也于11月13日达到1.1亿元的新记录。
从1991年9月初投入,到1991年10月3日的转折。短短的20多天,在深圳股市“调节基金”的统一指挥下,市国投证券部按照深发展董事长谢强与深交所副总经理禹国刚达成的默契,积极入市。当时分管市国投证券部的副总经理陈正蓉等在金明和禹国刚的直接指挥操作下,成为“调节基金”旗下的一支“救市劲旅”。谢强承诺的1个亿的“救市”资金,占了 “救市”总资金的一半。陈正蓉及市国投证券部伍经理等人,在“救市”大决战中,与 “调节基金”配合得非常默契,收到了预期效果。市国投名利双收,既是深圳证券市场的“救市”大功臣,又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获取了几千万元的丰厚利润。为此,谢强事后特意找到禹国刚,紧紧地拉着他的手说:“真感谢你们,这回让我们赚了大钱!”
而禹国刚在事后表示:说实在话,“救市”并不符合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但深圳股市这个“婴儿”当时只有10个月大,没有那么强的免疫力,必须用一下“特效药”,救活股市比什么都重要了。
(本文中所涉史料来自于笔者对深交所创建者王健、禹国刚的访谈,以及禹国刚所著的《深市物语》,海天出版社2000年版,第205-2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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